Saturday, July 31, 2010

分局政委免职三民警仍记过

  据新华社武汉电武汉市认真调查执勤民警在湖北省委大院门口殴打一妇女事件,在处理当事责任民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6月23日9时10分,湖北省妇幼保健院退休护士陈玉莲在省委南门无证越过警戒线时,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街派出所民警在拉扯中行为粗暴,殴打致陈玉莲受伤,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武汉市公安局党委7月29日研究决定,武昌区公安分局对少数民警违纪、打人问题的处置失当,造成不良后果,区公安分局政委陈建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免去其分局政委职务;区公安分局局长朱正兴负有一定领导责任,责成其做出书面检讨,并在全局通报批评。此前,武汉市公安局对三位当事民警进行了处罚:肖邦明记大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郑志强、蒲全鸿两人记过处分。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