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31, 2010

江苏多举措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遏制过度择校

      新华社南京7月31日电(记者凌军辉)建设教育均衡示范区、热点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教师定期流动……记者7月31日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从2010年开始,江苏从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和减少“择校”比例等方面入手,通过多种途径和举措遏制义务教育“过度”择校问题。

      “消除‘过度’择校的根本举措在于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江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马斌表示,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师资均衡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今年5月底,江苏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在首批13个示范区建设中,把骨干教师均衡配置作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校长和教师依法实行定期交流制度。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15%、骨干教师按照每年不低于骨干教师总数15%的比例进行交流。同时,在学校内部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确保校内教育均衡。

      在促进教育资源高位均衡的同时,江苏以改革中考制度为突破口,持续增加热点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压缩“择校”的空间。马斌介绍,目前全省热点高中60%左右的招生指标已经分配到施教区的初中学校,部分地区已经实现热点高中招生指标100%分配到初中。同时,对“择校”缴纳的相关费用实行财政统筹、市级统一监管,集中用于相对薄弱学校改造。“未来几年,全省将不断提高热点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比例。”

      “遏止择校难题不宜‘削峰填谷’,而应该在大体相当的水平上促进学校各具特色发展。”马斌表示,目前江苏正在探索面向每一位学生、服务每一位学生的教学体系。通过学校“多元化”发展战略,让每一位学生选择适宜自己发展的学校,使每一位学生都获得最佳的发展,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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