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告人赵某被法警带上法庭受审。
不足半年疯狂作案11起 被告人称——
“偷得太多,记不清了”
赵某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在石景山居民区内频频入室盗窃,专偷电脑、手机、电视等电子产品。
近日,赵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带至石景山法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2009年4月至9月间,赵某多次窜至石景山区内入室盗窃,共作案11起。窃得电脑主机、电脑显示器、液晶电视、手机、MP3播放器等财物,总价值约11100元。
从作案方法上看,赵某都是采用作案工具撬门进入住户家中实施盗窃,作案地点多集中在老古城附近。与大多数盗窃有规律的作案时间相比,赵某在上午、下午、夜间、凌晨均实施过盗窃。
2009年9月20日,赵某在实施盗窃后欲逃离作案现场时,被事主抓获,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我偷的东西很多,次数也很多,我也记不清了。”赵某在法庭上对检方的指控供认不讳,但对于11起作案情况他表示无法都回忆起来。
赵某说,他来京后,先是在一家酒吧打工,后来丢掉了这份工作,因为没有了经济收入,所以就想到了盗窃。盗窃来的财物被他变卖了,钱全部拿去上网和吃饭了。赵某说他也想把赃款退赔,但现在他实在没有能力把钱补上。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文并摄/记者李奎 实习生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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