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凌晨零时30分,位于南京市赛虹桥附近的一家工地大门外,一片哭声,一群人围住该工地项目经理、承包工程队队长等人,为在工地上中暑、回暂住地路上身亡的安徽金寨县农民袁自成讨工伤赔偿。“他是在高温环境下工作才中暑死亡的。”袁自成的家属称。而该工地项目经理认为,此事他们有责任,但不是直接责任,家属提出工伤认定不是他们说了算。
中暑后回暂住地的路上死亡
连日来,南京最高气温一直在35℃左右,不少人仍奋战在第一线。今年52岁的安徽金寨县农民袁自成,为了每天几十元的工钱,一直挥汗如雨地忙碌在赛虹桥附近一处工地上,他是工地上的一名混凝土破土工。用他的同乡工友袁某的话说,只要一上班就抡起几十斤重的大锤,他们衣服上的汗水如同在水中浸泡过。
据同乡袁某介绍,这天一大早,他们按工地承包桩基混凝土破土工程队的要求,清晨5点之前便赶到了工地,进行桩基混凝土的破土工作。当工作到上午8点左右时,袁某发现袁自成一直在流汗,脸色苍白,他感到袁自成流汗太多了,身体实在支撑不住,劝他休息一下,但他没舍得休息。“其实袁自成上午干活时就说自己出汗多,有气无力,我就估计他可能中暑了,但他还在坚持上班。”直到上午10点左右,袁自成感到实在不行了,就走到工地附近一处工棚喝了几口凉水,与袁某等人打了一声招呼说:“我可能中暑了,先回去一下。”
然而,直到当天傍晚6时许,不少工友从工地上返回到暂住地时,也没有见到袁自成,大家报了警。一个残酷的现实告诉他们,当天上午自从袁自成因身体不舒服离开工地后,他独自一人走到几百米开外一处超市附近,“扑通”跌倒在地。
目击市民报警,很快建邺南苑派出所民警赶到,不一会儿120急救人员赶到对袁自成进行了抢救,然而已经没用了,经初步诊断,袁自成为中暑引起的身体不适死亡。据医生介绍,高热引起肺部受损,同时还导致全身多处脏器受到损伤;并出现呼吸衰竭、消化道出血等症状;虽然采取了措施,但仍未能挽救他的生命。具体死因,警方表示只有做尸检才能进一步确定。
家属向施工方讨50万元赔偿
记者赶到现场时,袁自成的几十位亲友已从老家赶到工地,围住了该工地项目经理、承包该工程的队长等人,要为袁自成讨要工伤赔偿,要求赔偿50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袁自成所在工地为一项住宅工程,该项目由南通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建,其中袁自成等人所进行的桩基混凝土破土工程,被转包给了一家基础工程公司,该公司又转给了一家工程队,由包工头宋队长组织施工。
对于袁自成的死,他的一位工友说,其实袁自成的中暑死亡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工地上有人关心工人一下,他就可能不会中暑了,但没想到,他感到身体不适时,除了工友提醒他停下来休息外,就没有任何人过问,他们在该工地高温下破桩作业,连一个休息工棚都没有,他们也多次向包工头提出,但一直没有人理睬,上午气温升得快,工地上最高温度达到40℃以上,他们还要坚持上班,袁自成的死工地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是袁自成家属向该工地项目经理、承包该工程的队长等人讨要死者工伤赔偿50万元。
施工方:想私了被家属拒绝
对此,包工头宋某说,这几天天气热,他们上午一般从5点工作到10点,下午则从2点到6点,“我们都提醒过,如果感冒或者不适都可以不上班。”
“当时我们都不在现场,不知道他究竟是怎么回事?”宋某说。可袁自成的家人认为,袁自成这辈子从来没吃过药,身体一直很好,不可能是突发疾病造成的死亡。“这几天南京天气这么热,袁自成肯定是中暑后死亡的。”亲友们一致认为,袁自成是在工地上“热”死的,“这么热还喊来做活,肯定要工地方负责”。
袁自成在老家还有年迈的双亲,下有几个儿女,一家重担全由他担着。袁自成的后事由弟弟和弟媳等人全权做主。
昨日凌晨2时左右,施工方表示,愿意赔偿几万元私了,但遭到袁自成家人的拒绝。
死者生前和工地无任何合同
“袁自成的死尽管不在工地上,但他是在工地上中暑,更何况天气这么热,工地上无任何防暑措施,施工方负有全部责任。”袁自成的弟弟和弟媳等人说。
对于死者亲友“高温下工地上无任何防暑措施,施工方负有全部责任”的说法,该工地项目经理陈某说,这件事他们一直没有推说没有责任,但不是直接责任只能负连带责任。因为该工程他们已转包出去了,主要责任应由承包方包工头宋某负责。同时家属提出袁自成的死以工伤认定来赔偿,这个不是他们说了算。至于袁自成的死是否是工伤一事,他说,袁自成并非在工地上死亡,怎能算工伤?
而袁自成的弟弟和弟媳等人认为,袁自成是在工地上中暑后死的,理应以工伤认定赔偿。回暂住地就等同于城里人下班一样。然而,包工头宋某说,他们在使用袁自成等人时无任何合同,对于是否算是工伤他也很难界定。
律师:是否工伤由劳动部门定
高温作业发生中暑是否算工伤?记者为此咨询了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杨朝江律师。杨朝江律师表示,袁自成的死以及他是否在工地上中暑而引发死亡,这个应该由权威部门去认定,同样他的死算不算工伤也应由劳动部门来认定。但不管是在什么工作场合下,是什么人,只要是在高温作业下发生中暑的,都应算工伤,尽管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无相关的明确法律法规把中暑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但在国家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115种职业病目录中,中暑就名列其中,因此职业性中暑可以认定为工伤。袁自成的死亡究竟属不属于这条,应该由劳动部门来认定,若认定为工伤,那么他所在的单位应履行相关赔偿义务。
采访中记者获悉,高温下工作中暑也算工伤,中暑治疗期间,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须支付工资及补贴。如出现企业拒不支付中暑治疗费用、工资等情况,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或拨打12333投诉。
至于袁自成的弟弟和弟媳等人认为,袁自成是在回暂住地的路上倒下死亡的,同样也应算工伤一说,杨朝江律师说,其他的是否属于工伤,还需要鉴定。如果在下班后回家期间意外死亡与工作无关,是不存在赔偿的,如果单位通情达理,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话题:中暑认定工伤难维权
早在2004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当中,中暑被收录为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一旦有职工在工作期间中暑,且被职业病防治部门认定为职业中暑,则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视为工伤,享受赔偿、补偿等工伤待遇。
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被认定为工伤后,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前提是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
南京市劳动仲裁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尽管中暑被劳动保障部门列为法定职业病,也被工会列入工伤范围,看起来像是双重保障,但实际上中暑职工享受到这个双保险却并不容易。对于中暑的工伤认定,要经过十分复杂的程序。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劳动合同,需要经劳动仲裁部门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而确定劳动关系存在后,如有任何一方不服,需要提请一审和二审。最终证明劳动关系确定存在之后,才能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请报料人来晨报领取信息费)
作者:卢斌/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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