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大连3月27日电(记者 闫平)标示为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脉管复康胶囊等10种药品、标示为河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腰枕治疗仪等2种医疗器械,因在广告宣传中存在扩大产品适应症、使用绝对化用语夸大产品疗效,日前被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强制其暂停销售。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有关规定,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中有关适用范围和功效等内容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情形。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全市药械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12种药品、医疗器械,并全部下架。药监部门还将在全市展开清查工作,加大对药械市场监管力度。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继续销售上述药品、医疗器械,药监部门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有销售上述药品、医疗器械的,请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编辑:SN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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