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7, 2011

2011年我国将继续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记者 邹伟)记者从中央文明办、公安部17日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11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将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遏制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路安全通行环境等6项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入推进、着力解决影响文明交通的突出问题。

      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由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组织开展,自2010年开始实施。据统计,至2011年2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11亿辆,2010年全国新增机动车2048万辆、驾驶人1317万人,20个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会议指出,在此情况下,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保持总体平稳态势,一些大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增多而交通拥堵有所缓解,一定程度上得益于群众文明交通意识的逐步增强。

      按照部署,2011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将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突出抓好大城市,全面启动中小城市,同时辐射县乡、农村,用好社会力量、道德力量、法治力量、科技力量和舆论力量,重点抓好六项措施的落实:

      ——抓防范,最大限度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把客运、货运交通安全作为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会同有关部门,在事前防范、有效防范、综合防范上下工夫。突出教育在先、预警在先、把关在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绝不让隐患车辆上路,绝不让不合格驾驶人驾车。

      ——抓整治,坚决遏制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依法严肃查处醉驾、飙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酒驾整治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延伸,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阶段性、区域性行动;集中整治开霸王车、特权车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其违法成本。

      ——抓整改,大力改善道路安全通行环境。定期排查,防止因道路硬件设施不完善诱发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大力推动“生命防护工程”,落实道路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抓源头,着力提高人的文明交通素质。推动文明交通进学校、进课堂;全面启动“护卫天使行动”,在大中城市和有条件市县组建女警队或交警护学岗;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活动;建立一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抓宣传,积极营造文明交通共建共享氛围。与媒体充分合作,广泛传播道路交通安全理念和常识;加强对重特大交通事故原因、危害及恶劣气象条件下路况、车流等情况信息的发布、提示;及时曝光交通陋习、危险驾驶行为及重特大事故暴露的问题;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抓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大城市、中心城市特别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先进城市的辐射示范作用;抓好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安全驾驶员评比活动,选树一批文明守法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