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7, 2011

哄抬盐价最高罚款50万 新疆乌鲁木齐市物价部门展开检查

  亚心网讯 (本网记者 刘书成 于江艳 曲媛媛 实习生 冯雪娇)?3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召集的新疆食盐供应协调会强调,食盐是国家专营产品,其价格属于国家统一定价,任何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提价,对擅自提价的单位和个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信委将联合自治区发改、盐业、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在经销盐的过程中,若发现经营者存对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及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行为,将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盐涨价了,怎么办?”3月17日一大早,乌鲁木齐市12358价格举报电话就陆续接到市民的举报投诉,其中大多和盐价有关。3月1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局了解到,截至3月17日12时30分,已有10多个市民打来和盐有关系的电话。

  对此,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处副处长王芹表示,已从17日上午派出检查人员,检查全市大中型超市和蔬菜直销店,各区县经贸委也派出检查人员前往市场巡回检查。“我们将加大对盐业行业的管理,打击囤积居奇。”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党组书记何卫刚说。

  乌鲁木齐兴盐盐业公司总经理焦历秀说:“我们已听说部分地段食盐涨价,已派出监督检查组前往市场检查,一旦发现乱涨价的,将取消食盐经营资格。”

  市民如果发现首府经销盐的商家存在乱涨价行为,可直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或拨打中盐新疆盐业公司投诉电话0991-467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