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25, 2010

合肥首发限制高消费令,70个老赖进“黑名单”;市民叫好但持观望态度

  住星级宾馆、打高尔夫球、外出旅游度假、坐飞机头等舱……老赖们不还清债务就别想着这些了。为了破解执行难问题,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向首批15家单位以及55名个人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这种意在打响一场人民战争的做法,被视为是在全省首开先河。

  违令

  咋办

  严重的要负刑责

  当事

  人说

  没有钱怎会违令

  老赖违令怎么办?合肥市中院执行局局长魏竹梅介绍,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法院可对个人给予最高1万元罚款,对单位给予最高3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据介绍,限制高消费是一种补充性、间接性的执行措施。限制高消费期间,如果法院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处置。如果通过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足额清偿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法院将及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令。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一名拖欠只4万元债务的上榜者黄某某。他说自己并不是有钱不还而是没钱还,还没有能力还,主要是因为做生意亏本了。

  “我看了,这9种高消费行为我这几年哪样也没做过。”黄某某说自己现在基本上没收入,有点钱只够支撑生活,“限制高消费令的要求,不用说我也会遵守。”

  随后,记者试图联系欠款最多的上榜者陈某,但一直未能联系上。“这个人欠款600万元,主要是2008年炒期货借贷产生债务。”瑶海区法院执行局的朱局长说,法院也一直在寻找陈某,案发后此人下落不明。

  谁是

  老赖

  详见99度社区

  昨天,合肥市中院向15家单位以及55名个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名单详见本报99度社区大杂院www.99du.cc)。

  “限制高消费的对象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不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个人和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金峰说。

  首次上榜的共70个老赖包括在合肥的15家企业老总。其中,庐阳区法院负责执行的最多,占9个,最少的是长丰县法院,有4个;在55名未履行债务标的的债务人中,标的最大的达600万元,最少的为4万元。

  怎么

  监督

  打一场人民战争

  观点交锋

  执行难VS监督难

  法院是怎么界定高消费行为的呢?金峰介绍,限制高消费令才刚刚推出,具体的情况需要在实践中再去分析,但明显超过大多数老百姓的一般消费标准就应该算高消费。

  被执行人高消费如何监督?金峰说,申请执行人和公众都可以监督,合肥市中院和下辖五区三县法院都设立了24小时举报电话。另外,法院会向有协助执行义务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据介绍,合肥市中院已陆续和22家单位签订了《建立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包括公安、劳保、规划、国土、房产、建设、税务、工商、民政、海关、交通、财政等,还包括一些金融机构。依据该办法,老赖在合肥办理投资、护照、贷款等业务,都将因为被列入“黑名单”而受到限制。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昨天记者对一些市民进行了随机采访,多数人对法院的这一做法表示赞成,但对于其效果持观望态度。有市民指出,如果老赖以他人的名义高消费,限令就失去了实际操作意义。

  “这对于破解法院‘执行难’是一大促进。”采访中,一些法律界人士都表达了这样的观点。不过,也有专家担心如何能长期有效地执行下去,相关部门是否能通力配合等都是难题。他们建议能否采取有奖举报,把限令张贴到老赖家门口等措施。

  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认为,这其实还面临着“监督难”问题。“一些发达国家的个人信用体系比较完善,比较容易限制高消费。但目前国内消费交易以现金结算为主,银行控制方面也存在问题。”

  本报记者 袁星红

  什么

  受限

  九种高消费行为

  根据《合肥市法院限制高消费令公告》,在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前,将受九大限制具体包括——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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