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开远铁路运输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罗某, 28岁,云南蒙自人,平日不务正业。因“手头缺钱”,他打起盗卖通信电缆线“发财”的歪主意。经过踩点,罗某于深夜爬上蒙自火车站三号仓库房顶,将架设在房顶的通信电缆线盗割30米后销赃。次日下午,罗某发现被自己盗割的电缆线已修复,又于次日凌晨将修复的电缆线盗割25米后销赃。过了3天,罗某又于凌晨到同一地点盗割通信电缆线12.8米。作案中,罗某听到响动逃离现场时,被巡逻的公安人员逮个正着。面对盘问,罗某主动、如实地交待了犯罪事实。
罗某先后3次盗割正在使用中的公用通信电缆,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鉴于罗某是自首、能自愿认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昆明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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