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8, 2010

私卖储备粮 会泽原粮食局长获刑8年

  记者 邓建华 通讯员 蔡绍兰 付连珍

  将粮食贷款挪用于购买农资,准备销售后牟取经济利益,后因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粮食局长打起了储备粮的主意。近日,会泽县原粮食局局长尚友沁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经会泽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8.4万元。

  尚友沁在担任会泽县粮食局局长期间,将粮食局从农业发展银行贷到的粮食贷款挪用于购买农资,准备销售后牟取经济利益。后来因贷款到期无法偿还,尚友沁便未按程序报批,擅自决定将会泽县县级储备粮250万公斤全部售出,以偿还贷款。至案发时,被卖掉的储备粮尚未入库补齐。此外,尚友沁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贿赂达18.4万元。

  粮食储备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尚友沁不顾粮食储备安全,擅自将储备粮食清仓出售,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经法院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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