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体性社会团体。
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收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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